原标题:整形有风险:激光美容变毁容_整形
■律师说法
医务人员应告知风险因果关系需进行鉴定
针对这个案例,北京市盈科(广州)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忠表示,《侵权责任法》第五十五条规定:“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……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,造成患者损害的,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”
此外,《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》规定,执业医师对就医者实施治疗前,必须向就医者本人或亲属书面告知治疗的适应症、禁忌症、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,并取得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的签字同意。
美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违反上述规定存在过错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。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,有时需要进行专门鉴定。
整形有风险:激光美容变毁容_整形
原标题:整形有风险:激光美容变毁容_整形
关键词:整形风险,激光美容